在第三十八届“中国水周”活动期间,钟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增殖放流巡河护河活动。该行动在禁渔期对生态修复和法治教育起到积极作用,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活动背景

我国民族在水利领域不断追求发展。在“中国水周”活动期间,钟山县展现了积极态度。当下广西正执行“禁渔期”政策,钟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托“河长+检察长”的合作机制,与县水利及综合执法机构携手,合力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推动渔业资源的再生。

增殖放流

增殖放流2万余尾鱼苗!检察院携手部门巡河护河?  第1张

钟山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水利局、县综合执法局在珠江水系西江的富江(钟山河段)联合举办增殖放流活动。活动期间,投放了超过两万尾鲤鱼、赤眼鳟等鱼苗。这些鱼苗的资金系案件当事人自愿缴纳的生态修复金,专用于生态修复,其作用显著。

实地放生

当日,工作人员与志愿者携手将鱼苗投放到富江。鱼苗迅速在水中活泼游弋,为富江注入了生机。此次投放的鱼苗品种经过严格挑选,旨在有效实现“鱼养水、鱼护水”的生态效应,对保障水域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巡河护河

作业结束后,三部门员工立即开展了巡河护河行动。他们逐一检查了富江的关键河段,对每个环节都进行了严密审查。在关注水质的同时,他们还对周边环境进行了全面巡查,以确保禁渔期各项管理措施得到切实落实。

环境检查

检测人员对富江的水质进行了详尽的检验,旨在确认水质清洁无污染。他们还对河岸环境进行了观察,寻找垃圾囤积和非法捕捞等不良现象。所有可能对生态环境构成威胁的问题均被他们及时发现。针对所发现的问题,他们迅速进行了记录,为后续的处理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宣传引导

巡河作业期间,工作人员向民众发放了《水法》、《河道管理条例》和《渔业法》等宣传资料。他们详尽地解释了相关内容,促使居民树立生态法治观念,提升环保意识,同时激励更多人参与到生态保护工作中。

协作机制

钟山县人民检察院持续推动“河长+检察长”合作模式向纵深发展。这一模式促进了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协作,为生态保护提供了关键助力。得益于“河长+检察长”机制的顺畅实施,生态保护工作的效率得到了显著提高。

协同发力

本次活动中,“河长与检察长”的协作模式得到充分实施。参与各方职责明确,紧密合作。增殖放流、巡河护河及宣传教育等环节均按序进行。这种跨部门合作方式,为生态保护带来了新的思路和手段。

未来展望

钟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密切关注相关动态。该院将持续执行公益诉讼职能,强化部门间的合作,提高生态保护的司法效果。这一举措不仅对钟山的生态文明建设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借鉴。

持续保护

未来,相关部门将加强日常巡检,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他们计划定期实施鱼类增殖放流和河流巡查保护活动,并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公众生态保护意识。这些持续措施旨在保障钟山县生态环境和水域资源的有效维护。

钟山县的生态护河工作成效显著,引起广泛关注。我们衷心期待大家的留言互动,同时亦热切欢迎点赞与分享,以共同推动生态保护事业的持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