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起源

十年前,李某欲为新生女儿申请《出生医学证明》,却遭男友王某的阻碍,首度尝试以失败告终。十年时光流转,该证明仍未到手。在此期间,女儿因缺少此证,在国籍、户籍、教育和社会保障等方面遭遇重重难题,她的成长历程也因此增添了诸多挑战。

再度申请

2024年4月前,李某决定重试。她向有关医疗单位递交了必需的申请文件,并附上了《书面声明》。声明中明确说明,她当时独身,王某并非女儿亲生父亲,且无法提供有关孩子父亲的任何信息。李某希望这次尝试能帮助女儿得到她一直渴望的证明,但整个过程显然比她预想的更为复杂。

医院拒绝

李某提交的入院申请遭到医院拒绝。原因是,他在待产时申报的新生儿父亲为王某,尽管王某与李某未正式结婚且之后未曾露面,医院仍认定“新生儿父亲信息不完整”。为此,医院要求李某提供王某与分娩女婴的亲子鉴定结果。然而,李某未能满足这一要求,因此医院依据这一情况,拒绝发放其《出生医学证明》。

法院查明

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已介入案件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仅凭李某在医院填写的资料,尚无其他证据证明王某是李某女儿的父亲。李某未能证明王某非孩子的亲生父亲,且无法通过亲子鉴定等方式解决争议。这并非李某个人之过。同时,目前尚未找到其他有效途径来破解这一难题。

法院判决

法院判定,李某在申请《出生医学证明》的过程中,其行为与规定中“无法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情形相符。李某已向医院递交了相应的书面声明。医院有责任在《出生医学证明》的父信息栏中填写“/”,并且应当向李某的女儿发放该证明。医院拒绝发放该证明的依据是不恰当的。

案例影响

罗宏萍庭长在南宁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指出,《出生医学证明》至关重要,被誉为“人生首证”。此案例突显了非婚生子女常面临的问题:医院若僵化要求母亲提供相关证明,新生儿将难以顺利获取相关证件,进而影响孩子权益的保障。同时,此案例也为类似情况提供了借鉴。

该事件暴露了在非婚生育证件申请环节中存在众多问题。针对此类现象,您认为医疗机构应如何实施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