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领域备受瞩目。盘龙区检察院在非法捕捞案件处理方面采取了新举措,引起了广泛关注。该院通过组织检察官与警察共同参加的培训活动,致力于研究如何从单个案件拓展至类似案件的高效处理途径。
培训背景
2025年,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在针对杨某某老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并未止步于文书的传递。他们把握这一契机,深入挖掘“不起诉后续工作”。据悉,非法捕捞事件近年来频发,为将个案处理经验推广至同类案件,检察院决定与公安机关联手进行专项培训。
培训组织
近期,盘龙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共建的侦查协作办公室举办了非法捕捞案件处理的专业培训。活动邀请了区域内各派出所及相关部门的业务精英参与。培训会选在特定会议室举行,吸引了众多专业人士的参与,大家对此次培训抱有高度期待。
内容讲解
在培训会议上,副检察长王爽选取“杨某某不起诉案”作为案例,针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常见的疑问,如定罪标准、证据搜集途径、复杂难题以及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详细阐述。通过使用幻灯片辅助,他将繁复的法律概念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传授,确保侦查人员能够深入掌握案件处理的核心环节和具体要求。
理念强调
检察官在案例对比分析中不断重申,应将“审判为中心”作为证据搜集的核心思想。他们强调,侦查人员需严格遵守“客观规范取证、全面固定证据”的原则,以保证案件事实能够经受法律审查。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有效地减少因证据问题而引发的案件缺陷。
互动交流
培训期间,检察官运用“案例分析加互动提问”的教学方法。他们一边授课,一边与侦查员展开交流,细致聆听他们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所面临的难题,并给予解答。这种双向互动模式打破了传统培训的单一传递方式,使大家在交流中协同攻克案件办理中的难点。
培训成效
培训中,干警们专注笔记,踊跃交流。他们反馈,通过参与检警联合学习,对非法捕捞案件侦查及取证的关键环节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这有助于提高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率。此次培训不仅是对业务知识的传授,也在于对执法司法观念的精准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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