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国经济界发生了一起备受瞩目的新闻。深圳证券交易所于1月3日对外公布,将暂停对德斯泰公司首次公开募股及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审核流程。此举迅速引发了众多利益相关者的广泛关注。
德斯泰的上市历程
德斯泰公司致力于PVB中间膜等技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属于高科技企业范畴。截至2023年6月27日,该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创业板上市申请。交易所已启动了相应的审核流程。此前,德斯泰公司已有上市意向,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35亿股的新股,并计划筹集4亿元人民币,以支持其项目推进。

德斯泰的规划路线清晰可见,其产品研发与销售进展流畅,旨在通过上市融资来拓展业务规模。然而,在审查阶段,情况出现了新的转折。
申请撤回
近期,德斯泰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取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计划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与此同时,其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提出了类似取消申请。此举背后或有特定缘由,可能是企业战略调整的必然结果,也可能是遭遇了暂时无法满足上市条件的实际问题。截至目前,关于具体原因的详细信息尚未对外公开。
企业及其推荐人撤回了上市申请,这一举动使得原本顺利的上市流程突然中断。在作出撤销决定之前,相关各方可能已经进行了多次评估和交流。
深交所的决定依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规定了相关细节。据此,深交所已作出决定,对德斯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程序实施暂停。此规则对企业在主动撤回上市申请时,交易所应采取的具体措施进行了明确。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操作流程严谨而高效。这一做法彰显了其在股票发行及上市审批方面的规范性及严格性。在各个环节,均严格依照既定规则体系执行。
企业股权结构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时点,德斯泰的股权结构已明确。叶卫民直接持有较多股份,巩固了其作为控股股东的地位。同时,叶卫民及其家族及关联公司亦通过多种途径间接持股。叶卫民、齐玲锦、叶新棵等人,以及天台洪都、天台德盛、天台永盛等实体,共同通过不同方式掌握了公司40.3537%的股份。这三人构成了公司的实际控制团。
企业的股权结构对企业发展有着显著影响,这一影响表现在企业的日常运营决策和上市规划等多个方面。股权结构的复杂性与企业成长密切相关,二者之间存在着紧密的相互作用。
产品经营范围
德斯泰公司致力于生产各类产品,涵盖汽车、建筑和光伏领域的PVB中间膜,以及PVB双玻光伏组件等。这些产品在各应用领域扮演着关键角色。在汽车领域,它们对行车安全起到保障作用;在建筑领域,它们提供隔热等关键功能;而在光伏行业,它们构成了基础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企业致力于相关产品的研发与制造,显示出其在PVB产品领域已明确其战略方向。然而,考虑到融资和发展策略的变动,该企业在不断推出新产品和扩大生产能力的过程中或许会遇到新的挑战。
保荐机构情况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德斯泰的保荐方,其代表人物包括田化普和李浩。在企业上市的关键阶段,保荐机构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主要职责涵盖上市前的指导工作,处理申请递交过程中的事务,以及在交易所审核阶段,积极参与各项活动。
国投证券的保荐任务因德斯泰的申请撤回而提前终止。这一事件为保荐机构带来了反思和总结的机会,目的是为了更有效地处理未来可能出现的类似情况。
德斯泰目前正面临对其发展战略进行调整的考验。欢迎读者在评论区分享您的观点。同时,我们鼓励大家为该文章点赞并予以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