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公开邀请社会各界提出意见。该举措具有重大意义,尤其是对未盈利企业新股发行及配售机制的调整,引发了广泛的关注。此次规则的修订与多项政策密切相关,任何一处改动都可能对整体产生深远影响。
修订背景的政策关联
1月3日,中国证监会启动了相关行动,公开征求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修改意见。同时,证监会计划授权交易所制定分类配售的具体规则。2024年6月19日,“科创板八条”正式对外发布,该政策针对未盈利企业制定了特定措施。此次证监会的修订工作是为了贯彻“科创板八条”的指导思想。这些政策之间相互联系,共同推动了资本市场改革的向前发展。比如,证监会在修订后的办法中明确列出了多项禁止事项,这对于规范发行和承销活动具有显著影响。
这些政策在时间线上表现出高度的连贯性。以“科创板八条”为参照,其后紧接着是证监会发布的修订方案,紧接着是上交所发起的征求意见环节,整个流程紧密衔接。
《首发承销细则》的规则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进行了更新,更新重点涉及非盈利企业。更新文件明确,科创板中的非盈利企业可采取特定的限售安排。这一做法被认为是一项创新措施。此外,主承销商有权对网络下发行的证券设定不同等级的限售比例或期限。
同时,根据发行量设定了网下限售的最小比例。这些规定的目的是筛选出真正的长期投资者。过去的新股发行在限售环节存在不足,此次修订有望弥补这些不足,使新股发行和配售机制更加科学和合理。
修订推动市场定价理性化
新修订的规则允许投资者根据新股的长期价值和潜在收益来设定报价。以往,新股上市初期常遭遇非理性炒作,这影响了IPO的定价。随着新规则的实行,长期和重视价值的投资者将享有更多的配售机会。
在未盈利企业中实施配售比例调整试点,有助于减少非理性因素的干扰。比如,若网下投资机构的锁定比例和期限发生变化,可能会影响市场参与者对新股价值的判断。这进而促使各方进行更为理性的报价,助力新股实现合理的定价。
对券商承销能力的挑战
券商目前面临新的业务挑战。新出台的规定对网下限售和配售流程进行了调整,增强了其灵活性。这一调整要求券商提升自身能力。在旧规则体系下,券商的操作模式较为固定。
根据新规则体系,证券公司在承销未实现盈利的企业时,必须根据不同的限售比例等要素,制定适宜的策略。这一要求提升了券商在定价和销售方面的技能水平,同时促进了券商在资本市场上的竞争力提升。
新细则为全面改革助力
2024年8月,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中国结算推出了修订后的市值配售新规,对股市配售机制进行了改进。该修订版的《首发承销细则》体现了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重大步骤。
注册制在股票发行领域不断演进和完善。自其推行以来,该制度不断探索改进路径。在此过程中,该规定在优化新股发行与配售流程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未盈利企业的特殊意义
未盈利企业在新股发行市场享有特殊位置。本次规则修订从这些企业着手,体现了前瞻性思维。对未盈利企业的新股发行机制进行改进,预期将借助局部优化,显著提高新股发行及配售的整体效能。
未盈利企业的潜力需借助合理的发行配售机制来发掘。提高长期投资机构在未盈利企业配售中的占比,有利于吸引更多长期资金。这些资金将流向潜力巨大但尚未盈利的创新型企业,从而促进创新经济的整体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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