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已搜集了3.7亿条企业信用信息,此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的访问次数累计超16.6亿次。这些数字看似普通,实则揭示了众多政策支持的实际效果。
涉企信用信息归集的基础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的《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应用管理办法》经过修订,已实现3.7亿条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这一举措体现了对信息管理精确度的重视。根据法律法规,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收集和公开企业信息,从而构建企业的完整信息图谱。这有助于外界更全面地认识企业,同时也为监管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数据基础。
《管理办法》修订背景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最近推出了《管理办法》的修订版。该举措是为了适应现有的发展变动,以更高效的方式促进经济复苏。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郭朝波的说法,此次修订是在前五年执行的原版《管理办法》效果基础上进行的。修订内容体现了基于长期实践所做出的慎重决策。
信用修复与激励措施增加
《管理办法》的更新版本对经营主体的信用需求进行了优化,增设了信用修复和激励措施。许多企业反映,旧版中信用修复的标准不够明确。新版本中,行政处罚公示期限被缩短,并增添了信用修复的相关条款。这一举措明显提升了失信者的诚信意识,对企业积极维护自身信用起到了重要作用。
《管理办法》增强了对于守信主体的正向激励。它首次推行了企业“诚信荣誉”和“信用承诺及执行情况”的透明公开。例如,省长质量奖等荣誉的标注,能够增强企业的声誉和知名度。此举亦有助于守信企业获得政府部门的精准扶持,并享受信用带来的诸多利益。
其他系统协同与基层减负
《管理办法》推动了信息共享。在省信用平台、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以及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等,企业信息将被集中至公示系统进行公开。这一措施既满足了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的需求,又减轻了基层的工作负担。该变革显著提高了政府的工作效率,并加强了不同平台之间的沟通效率。
对生态环境建设等的作用
《管理办法》对增强生态环境质量和促进信用交通建设具有关键作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局长赵辉强调,依照该办法,将加强环境信用等级和类别的管理。这一措施旨在促使企业主动解决环境失信问题,同时通过信用体系优化商业环境,已显现出显著效果。
构建新型监管机制
《管理办法》修订之外,市场监管机构实施了一系列新政策。这些政策旨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框架。政策内容涵盖经营异常名录、重大违法失信名单的公布、公示信息的随机抽查、信用修复机制以及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这些新措施的实施,凸显了监管体系在不断创新和改进中的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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