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白女士在购车后遭遇了不愉快经历。去年11月,她在购买车辆时,额外支付了2520元用于购买延长保修服务,该服务合同规定在原厂保修期结束后,可额外享受2年或6万公里的保修。不幸的是,车辆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因自然灾害被报废,延保服务未能启动。当她尝试退还延保费时,却遭到了拒绝。这一事件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再次凸显了汽车延保服务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
购车与延保详情
2023年11月,白女士在北京某经销商处完成了一笔汽车购买交易,并支付了2520元购买了延长保修服务。合同中明确指出,该延保服务是在原厂保修期满后提供额外2年或6万公里的保修。此次购买行为凸显了车主在现代汽车消费市场中对车辆后期维护保养的高度关注,旨在获得更长期的保障。
白女士认为购买延保相当于为爱车未来增添了一层保障,无论是故障维修还是零部件更换,都能减少她的担忧。然而,她未曾预料到车辆最终会面临报废的命运。
车辆报废情状
在短短一年内,白女士的车辆不幸因自然灾害而报废。这一事件令白女士深感悲痛,不仅失去了心爱的座驾,还导致其购买的延保服务未能发挥任何作用。据悉,在该地区,因自然灾害车辆受损甚至报废的情况并不罕见。
在本地,随处可见自然灾害留下的车辆残骸,这些曾是车主们的宝贵财产。然而,自然灾害难以预料,此时汽车延保的处理方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经销商的回应
经销商对白女士提出的退延保费请求进行了拒绝。工作人员解释称,由于今年多辆车辆遭受自然灾害的损害,厂家在延保退费方面设定了严格的时间规定。根据白女士所购延保服务合同的具体条款,购买后7日内可无理由退款;若超过7天但未满90天,客户需支付已交延保服务费的10%作为手续费,售后平台将退还剩余费用;若超过90天,则无法取消延保服务。
白女士延保服务购买已逾90日,经销商依照合同约定拒绝退款。此处理结果不尽人意,主要依据合同条款进行解释,未充分考虑特殊情况下的变通处理。
白女士的看法
白女士对合同中设定的时间限制和不可取消的条款表示不满。她指出,合同规定建立在车辆存在的前提下,却未对车辆在保修期内报废的处理方式作出说明。从消费者角度出发,这一观点显得相当合理。白女士认为,在车辆报废等极端情况下,延保失去意义,却无法退费,显得尤为不公。
购车者意识到,此类延保服务并非适用于所有情况,需根据特定情况作出调整。商家在处理问题时,应基于实际情况而非机械地应用合同条款。
律师的解读
彭艳军律师,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对这一事件持有独到观点。他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条款,特别是关于格式条款无效性的规定,提出“超过90天不可取消”的条款,系格式条款提供方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自身责任、增加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行为,因此该条款应认定为无效。
彭律师进一步指出,即便合同条款具备效力,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若合同成立后,其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商业风险范畴的重大变动,且继续执行合同对某一方明显不公,那么遭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有权与对方重新进行协商。具体到白女士的情况,她有权利提出解除合同。
消费提醒
彭艳军律师对消费者提出建议,购车时需详阅延保服务合同,特别是涉及退费和免责的条款,以防发生类似争议。此建议颇具价值,鉴于当前购车过程中,多数人仅对合同内容作粗略了解,鲜少深入至具体条款。
在制定汽车销售合同条款时,销售方与厂家应秉持公平原则,公正地界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以此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唯有如此,方能营造一个和谐的汽车消费氛围。这一事件对众多消费者和商家而言,无疑是一次警醒。对此,公众如何看待?欢迎在评论区留言、点赞并转发本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