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个令人遗憾的是案例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李女士的14岁女儿小雨因摄入过量的普瑞巴林胶囊,被紧急送往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在这起事件中,李女士感到极度恐慌,并提出了一个疑问:为何未成年人无需处方,就能轻易从药店购买到处方药物。
事件经过
12月16日午后,一名初中生选择了离家出走。他于小区附近的连锁药店购得了普瑞巴林胶囊,并一次性吞食了16粒。医院随后发出了病重通知,并紧急将他送往ICU接受救治。经过血液透析治疗,该生最终摆脱了生命危险。
李女士对此深感悲痛。小雨曾在康宁医院接受过治疗,以解决其情感困扰。然而,不幸的是,她此次药物摄入过量,险些造成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
药店做法
据门店员工透露,一位女顾客前来选购胶囊,她声称这批药品是为其哥哥购买的,并且她之前已有购买记录。尽管店员已经记下了她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但并未要求她出示处方。
该情况存在显著不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普瑞巴林胶囊被归类为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药。在销售环节,必须严格遵守规定,操作需谨慎。
双轨制药品
我国药品体系采纳两种模式:单轨与双轨。单轨模式下,药品的分配、采购与使用均需依照医生的处方进行。相对地,双轨制下,某些药物,如紧急避孕药、退烧止痛药等,患者既可凭处方购买,亦能无需处方直接购得。
为追求药物获取与安全性的平衡,双轨销售体系得以建立。但普瑞巴林胶囊并不包含在可自由销售的药物名单中。
业内人士观点
专家表示,正规药店通常配备持有执业资格的药师,且其操作需遵循相关法规。尽管如此,面对销量不高的药品,即便顾客偶尔购买,在完成信息录入后,有时药师也不会强制要求顾客提供处方。
治理药物滥用需着重加强监管措施及阻断不良信息的传播。以右美沙芬滥用为例,我国已提升监管水平,并自2024年7月1日起,将其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进行管理。
律师看法
韩志清律师,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成员,指出我国法律明确要求,未成年人购药需监护人同意或事后认可。普瑞巴林胶囊作为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药,零售商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
从这个事件看,该药品零售商家向小雨出售胶囊涉嫌违规。
制度落实与反思
该事件暴露了制度执行上的缺陷。药店工作人员和监管机构均存在一定问题。我们需深思如何确保各环节严格遵守规定。尽管此事件属个别案例,但它所揭示的处方药管理漏洞值得关注。各位读者,您如何看待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欢迎点赞、分享文章并积极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