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省颁布了《贵州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目前该试行期已到期。在此期间,国家对其进行了修订,并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我省亟需制定新的办法,以适应发展需求并指导相关工作。这些变化值得密切关注。
政策修订背景
贵州省在2018年实施的试行方案曾在一段时间内起到了效果。然而,随着国家在管道燃气成本监审、折旧年限修订等方面出现新情况,如国家提出新的要求,基层价格主管部门在执行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任务时遇到了不少不适应的问题。同时,我省的城镇管道燃气行业持续发展,迫切需要与之相匹配的更完善的监审机制。在模式调整及发展需求等多重因素的作用下,推出新的监审办法变得尤为迫切。
随着发展阶段的推进,物价等标准持续更新。原有的试行措施已无法适应现今对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的精准与合理性要求。若不进行调整,将不可避免地损害企业和消费者的权益,并阻碍整个行业的进步。
适用范围与监审对象
《监审办法》对新规定进行了详细阐述,明确了适用范围和监审对象的界定。该办法在贵州省内全面实施,针对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场景。涉及的监审对象涵盖了所有经营城镇管道燃气的企业。此举有助于清晰界定监审职责,为价格管理部门提供了操作依据。
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在缺乏明确界定的情况下,企业往往对自身是否受到监管审计存有疑虑,亦或在监管审计过程中遭遇职责不明的困境。新规定的实施消除了这些潜在的风险,确保了企业在配气定价成本监管审计中的角色和定位得以明确。
成本构成与不计入成本项目
新规定具体阐述了城镇管道燃气定价成本项目,其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以及运行维护费用。这些费用构成了配气业务成本的核心部分。此外,规定还明确了哪些费用不得纳入定价成本,例如特许经营费用、广告费用、公益宣传费用以及关联方交易中超出市场公允价值的成本部分。
此调整确保了配气成本的精确计算。以往,由于项目边界不清晰,可能导致成本计算偏高。如今,成本构成明确,有助于制定更加公允的定价,防止燃气企业将不合理的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各项成本审核标准细化
《监审办法》对成本费用审核标准进行了具体化。针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和运行维护等费用,众多子项目如材料费、燃料动力费等均设定了明确的审核规范。新材料费用依据剔除不合理因素后的监审期间平均数值确定,而固定资产折旧费则根据监审期末年份的数据进行核定。
细化措施有助于保障成本计算的公正性。在缺乏精确审核标准的情况下,成本核算往往引发争议。如今,各项目遵循统一标准,显著提高了监审工作的精确性和可信度。
企业责任与资料提供
燃气公司需独立计算配气环节的成本与收益,这一规定是新型政策对企业提出的关键要求。同时,在成本监管审查阶段,企业须迅速提交审查所需的相关材料。若企业未能妥善履行提供真实、合法、完整资料的责任,将面临相应的责任追究。
过去,企业提交资料的精确度和时效性往往不足。新出台的规定推动企业加强资料管理,这对监管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大有裨益,并有效维护了各方的合法权益。
办法解释与施行
《监审办法》的释义单位及实施期限已确定,同时,对城镇燃气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分类也进行了规定。各释义单位分别承担着各自领域的解读任务。实施期限的确定有助于相关企业和部门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该时间点为相关部门及企业提供了执行任务的时间参考。例如,企业可依据实施日期对内部核算制度进行调整,以配合新规定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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