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6日,华东政法大学成功举行了第七届中国数据法律高峰论坛。在此次论坛中,与会者集中探讨了公共数据在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供应方面的责任归属。这些问题直接关联到数据经济时代基础设施建设的多个关键环节,因此成为了当前备受关注的焦点议题。
公共数据制度现状堪忧
自2016年起,我国开始建立公共数据开放与授权运营的并行体系。然而,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富平通过实地考察发现,无论是县级行政单位还是省级政府,都尚未建立起有效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和开放模式。这一情况表明,现行的制度架构尚不能充分满足公共数据发展的需求。若这一状况持续,公共数据的有效应用可能会受限,从而可能阻碍数据经济的进一步增长。
公共数据在数据经济时代的重要性与工业时代的基础设施相当。若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其开发与运用,其发展将受阻,犹如城市缺乏完备的供水系统,影响深远且广泛。
高峰论坛的研讨方向
本次论坛集中讨论了“公共数据要素化利用的机制与体制”及“数据权益与经济增长”等议题。与会者就公共数据开发的新方向、新体制、新策略等话题展开了广泛交流与研讨。众多学术界和产业界的专家云集,共同探讨公共数据要素化利用的体制基础,并试图克服数据开发利用中的机制难题。专业人士的积极参与,为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增添了期待。
与会者们带来了各自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这一行为可能预示着公共数据制度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重要转折。各方共同努力寻求解决之道,今年很可能是公共数据制度发生变革的临界时刻。
相关研究及项目成果
2019年,华东政法大学数据法律研究中心设立了“数据驱动中国共同体”。截至2024年,该中心承担了“中国工程院福建省公共数据要素化战略研究项目”,并发布了《福建省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研究报告》。此外,还提炼出了《有效推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制度共识》。这些成果体现了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领域区域研究的深入与成效。
该报告及共识的公布,见证了公共数据开发与利用领域的一个重要进展。福建省的研究成果能否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普及,还需进一步观察。同时,其他地区应如何借鉴这些成果,寻找适合自身的公共数据应用策略,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倡议内容核心要点
论坛结束后,倡议书中建议构建一个旨在实现资源共享的公共数据开发与利用体系。该体系涉及对公共数据使用属性的重定义,以及构建全新的数据供应架构。此外,对政府在公共数据供应方面的角色进行了重新界定,并设立了多种政府数据开发系统。政府有责任向公众提供基本的公共数据,这为政府在公共数据供应方面确立了多项基本职责。
该倡议明确了数据所有者对数据开发与使用的权益,同时提出建立多元化公共数据供应体系的设想。这些行动体现了对公共数据处理更为开放和包容的新理念。但事实上,从这一倡议的实施到具体操作,仍需经历若干实际步骤。
政府在公共数据供给中的新定位
倡议指出,政府不应是公共数据供给的唯一渠道。随着数据经济的飞速增长,单一供应方式已不足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在构建新体系的过程中,政府应建立多元化的供应体系,激发行业及社会主体的参与热情,同时建立旨在推动数据共享与共用的流通机制。
构建合理的收费和定价策略,针对公益与非公益用途,同时通过交换、协作和共享等方式,增强数据共享的价值。政府在公共数据提供中的角色转变是否顺利,将直接关系到公共数据开发与利用的实际效果。
数据开发利用制度的影响
在数据智能时代,公共数据的开发和利用相关法规显得尤为关键。这一新兴体系致力于构建一套高效的数据收集、处理及流通的基本框架,旨在最大程度地提升数据在社会共享与共用方面的价值。若能达成这些目标,无疑将对社会经济的进步起到显著的推动作用。
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制度的建立遭遇众多难题,这些问题尚未得到妥善处理。针对该领域的未来走向,如果您有任何观点或提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此外,还请您对本文给予点赞并广为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