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商业合同诈骗案件频发,汽车团购领域同样未能幸免。2024年11月13日,上海二中院对杨赢冰等14人作出裁决,这一举措不仅彰显了法律对诈骗行为的坚决抵制立场,而且为受害者赢得了应有的公正。

合同诈骗案宣判结果

2024年11月13日,上海二中院作出裁决。主犯杨赢冰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需缴纳罚金一百万元。徐宇鸿、倪圣怡等被告人亦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九年至三年两个月不等,各自承担相应数额的罚金。此次判决体现了司法的公正性,对每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给予了相应的法律惩处。依据判决结果,被告人将依法接受处罚,此举亦向公众明确传达了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的信号。

昶铭公司诈骗模式

昶铭公司成立于2015年,自2018年起,杨赢冰接手公司后,便涉嫌进行诈骗。公司以超低价格团购汽车为诱饵,与客户签订代购合同并收取款项,承诺在1至3个月内交付车辆。然而,由于连续亏损,公司采取“高价买入低价卖出,用新骗旧”的欺诈手段。他们收取的购车款低于市场价3%至10%,并以“拼单人数不足”等借口拖延客户提车时间。此外,公司还承诺支付延期补偿款,以此持续进行诈骗活动。

此类诈骗手段表面上营造出一种优惠的假象,实际上却将消费者引入了漫长等待和巨额损失的风险。众多消费者因低价购车的承诺所吸引,却不幸陷入骗局,遭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经营其他相关公司继续行骗

在昶铭公司运营期间,杨赢冰分别在2020年6月和2021年7月接管了冰岚和达和公司。冰岚公司专注于物流运输业务,达和公司则专注于豪车改装。但到了2022年12月,面对众多受害者要求提车,杨赢冰指示昶铭销售人员转向达和公司继续销售,并冒用冰岚公司名义签订车辆代购合同。这种行为构成了诈骗的延续,利用新公司招牌误导更多受害者,进一步扩大了诈骗规模。

14 人汽车团购特大合同诈骗案一审公开宣判,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第1张

新成立的公司表面上看似乎在正常运作,但杨赢冰等人却揭露它们是诈骗手段。此类行为不仅扩大了公众的损失,而且使得更多的人陷入了购车款项被骗的困境。

受害者的巨大损失

该诈骗事件造成1800余位受害者遭受经济损失,损失总额超3.72亿人民币。受害者遍布全国各地,他们怀揣着购车梦想,将辛勤劳动的所得投入其中,却最终一无所获。这些资金或许是家庭多年的储蓄,或许是个人辛勤劳动的回报。他们对汽车销售公司抱有信任,却不幸陷入了严重的欺诈陷阱。

损失极其严重,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了沉重的经济损失,而且对他们的心理状况和家庭生活产生了负面影响。众多家庭因此陷入困境,承受着巨大的痛苦。

判决依据及考量因素

上海二中院对杨赢冰等14人作出合同诈骗罪的裁决,理由是他们旨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在合同签订与履行阶段实施了诈骗行为,涉案金额尤为巨大。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对每位被告在共同犯罪中的角色、作用、认罪态度及赔偿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该判决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充分考虑了相关因素,旨在保障判决的公正性与合理性。

对相关考量因素的全面考量,不仅凸显了司法工作以人为核心的原则和精准度,而且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审判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参考依据。

追赃挽损工作

本市司法机关将不断加强涉案资产的追赃挽损工作。这一行动为受害者带来了新的希望,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的损失。诈骗事件虽已发生,但全力追回损失仍是当前的首要任务。

司法机关必须对涉案资产进行全面而细致的调查与处置,这一流程预计将持续较长时间。尽管如此,每一步的进展都为受害者注入了新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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