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曝光

近期,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公布的一份刑事案件判决书引起了广泛关注。一名85岁男子王某在酒后攀爬邻居住宅楼层,试图翻窗进入卧室,意图与邻居发生性关系,但遭遇激烈抵抗而未能得逞。这一判决结果令人感慨,同时也对类似事件发出了警示。案件中对强奸罪的认定及刑罚的设定,引发了深入讨论。

邻里背景

王某与小李同居于上海市嘉定区一栋建筑的上下楼层,系相邻住户。按理说,邻里之间理应相处融洽,但王某酒后失态,导致双方关系紧张。此事件后,原本的邻里关系已难以恢复至从前。

首次侵犯

2024年6月10日凌晨,王某酒后生欲,意图与小李发生关系。他攀爬院内栏杆至二楼空调外机旁,翻窗进入小李的卧室。小李在熟睡中被惊醒并反抗,告知王某其将联系其妻子。王某因此放弃,离开现场。尽管小李感到恐惧,且考虑到邻里关系,她并未在首次选择报警。

再次侵扰

王某在小李开门之际,从后方紧紧抱住小李。小李试图呼救却受阻,挣扎间不慎咬伤了王某的手指。尽管如此,王某并未放弃,于次月19日凌晨再次尝试以相同手段闯入小李住所。幸运的是,小李已提前将门窗锁好,王某未能得手。随后,小李报警,王某当天被警方逮捕。

被告狡辩

在法院审理阶段,王某提出自己并未犯下强奸罪行。他解释称,第一次与小李的拥抱是出于成为情人的愿望,但对方拒绝后便自行离开;而第二次则是出于尴尬,试图道歉却被拒绝。尽管如此,王某的辩解并不能否定他实施侵犯行为的既成事实。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定,王某侵犯女性意愿,采用暴力方式实施强奸,其行为已触犯强奸罪。考虑到王某犯罪未遂,暴力程度不高,且案发后其家属主动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综合考虑各项因素,最终对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这起邻里间的性侵未遂事件引发人们深思。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如何确保个人安全?若遭遇此类情况,又应如何妥善应对?我们期待读者分享见解。阅读完毕后,请点赞并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