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索调查

近期,余姚市检察院在获得环卫企业取水线索后迅速响应。检察官到达现场进行勘查,核实了举报的环卫企业确实在河道旁的专用取水口抽取河水,而非消防用水。这一核实结果确定了取水来源,对后续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环卫企业竟敢盗用消防水?检察官出手后,用水竟节省这么多  第1张

在调查期间,检察官注意到环卫企业用水规模庞大。这一情况可能造成水资源的过度消耗,同时亦可能触发河流水资源储备的不平衡风险。这些新发现使得当前的调查工作显得更加紧迫且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水法》第48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从河流、湖泊或地下抽取水资源,需向相关水行政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取得取水许可,并缴纳相应的水资源费用,方具备取水资格。

环境卫生管理服务虽属公共事业领域,却未列入法律所规定的无需申请取水许可的豁免情形。故此,余姚市从事环卫作业的企业在用水问题上缺乏法律支撑,需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必要的调整。

联合勘查

余姚市人民检察院为详尽了解案件细节,推动了“河长与检察长”合作机制的建立。检察官主动与市河长办公室沟通,双方共同对区域内环卫企业利用河道水资源的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

他们采用了查阅资料、实地调研等多种手段,详尽搜集了环卫企业的相关资料,同时确保了证据的完整保存。这次联合调查提升了调查的专业性和准确性,为后续处理提供了稳固的支撑。

磋商会谈

余姚市检察院及河长办公室联合主导,组织了水利、住建等相关部门及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的研讨活动。在会议中,与会代表踊跃发表意见,并最终明确了环卫企业违法取水的具体情形。

经过深入的交流,与会代表在多个关键议题上实现了共识。他们一致认为,环卫企业应独立提出取水许可的申请,同时保证水资源费用的及时支付,以实现对取水行为的规范化管理。

检察建议

2024年9月,余姚市检察院依据法律程序,向涉事水管理部门提交了检讨建议。建议中提出,需对环卫企业的不当用水行为予以妥善处理,并推动采取切实措施,旨在保障该行业用水活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一旦建议被接受,水管理单位将迅速予以关注,并即刻责令负责清洁工作的企业提交相应的取水论证资料,同时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补充手续。相关部门的快速响应凸显了对水资源保护与合理使用的重视。

成果显著

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区域内四家环卫企业已提交了水使用许可的申请材料。经审核相关手续并实地考察,水利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这四家企业发放了相应的用水许可证。

水利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了指导,确保了11套符合国家标准的水资源取用记录设备得到安装。这一措施有效限制了环卫企业对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利用,推动了该行业用水规范的执行。同时,该案例也被浙江省纳入涉水领域的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为解决河湖保护和治理难题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您是否认为其他地区可以借鉴“河长与检察长合作模式”来应对类似的水资源管理难题?欢迎您在评论区分享您的看法。同时,恳请您为本文点赞并予以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