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货达人”遭“曝光”危机

2024年3月,刘丽,被誉为雨花石界的“带货达人”,继续在微信群里推广并拍卖石头。王鹏通过张强购得雨花石,并由刘丽负责寄送。然而,王鹏对收到的石头质量不满,怀疑刘丽和张强可能涉嫌诈骗。王鹏将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制作成PPT,在微信群里寻求曝光。此行为迅速在群内激起热议。

在审阅完演示文稿后,成员们对刘丽的观点表示了疑问。紧接着,群内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讨论。这一事件不仅扰乱了刘丽原本井然有序的推广计划,还影响了她在群内的形象稳定性。

管理员“添油加醋”之举

李光作为群管理员,面对王鹏的动态未进行公正调查。他擅自修改了刘丽的照片,将其刻画成“诈骗犯”,并附上侮辱性言论。此行为在10个微信群内迅速扩散。这一行为如同“炸弹”,在众多微信群里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波动。

群成员目睹了含有侮辱性的图文,对刘丽形成了负面看法。随后,有关她涉嫌诈骗的信息在微信群里迅速扩散,严重损害了刘丽的名誉,进而对她的职业生涯和家庭生活造成了重大冲击。

群内求正义反被起诉!吃瓜上法庭?群聊曝光背后的真相?  第1张

名誉权纷争对簿公堂

刘丽对王鹏及群管理员李光的行为表达了强烈的不满情绪,她认为这些行为对其声誉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刘丽选择将二人告上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各自陈述了自己的观点,随后进行了一场激烈的辩论。

王鹏坚称其作为消费者身份,且指出揭露“骗子”行为不构成违法;李光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在协助王鹏维护权益,对刘丽的声誉未造成损害。双方均断言自己的行为正当合规;但真相究竟如何,尚待法院作出最终裁决。

法院认定侵权事实

名誉作为评价民事主体在各领域表现的重要尺度,其合法权益依法应受到保障,不容侵犯。当前,王鹏与张强在雨花石交易方面所引发的争议尚未得到合理处理,相关事实尚未明朗。在此情形下,李光作为第三方,却擅自公布了PPT文件。

李光频繁散布侮辱性及诽谤性言论,导致群内成员对刘丽的品德产生质疑。此外,该PPT在近十个群组中广泛传播,影响范围超过2000人,对刘丽的社会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法院最终判定李光的行为侵犯了刘丽的名誉权。

判决结果揭晓责任

经审理,法院认定王鹏制作PPT的动机合理,内容适度,且未主动传播,故未侵害刘丽名誉。而李光的行为被判定为不当,已构成侵权,须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李光须提交一份书面道歉信予刘丽,并在微信群内公开展示,旨在恢复刘丽声誉并抵消不良影响。此外,李光须需对刘丽因案件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总金额为7550元。同时,法院驳回了刘丽对王鹏的诉讼要求。此判决标志着名誉权争议案的终结。

法官倡导理性“吃瓜”

法官指出,公众在遭遇争议时,应优先寻求警方或法院的帮助,以免成为网络审判的一员。在群聊中若接收到所谓“重要信息”,务必核实其真实性,以免成为谣言的传播者。尽管谩骂可能暂时带来快感,但从长远角度考量,却可能引发经济赔偿的责任。

在关注热点事件时,公众需保持理智,以防成为法庭焦点。此事件对众多网民起到警示作用,凸显网络空间亦受法律约束,提醒大家言行应谨慎。对于网络上的传闻,你是否会先核实其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