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分歧引离婚风波

不生儿子就离婚?东莞法院这样化解生育分歧引发的离婚危机  第1张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近期运用“法院+妇联”联合调解模式,妥善解决了一起因生育争议导致的婚姻破裂案件。原为夫妻关系的张先生与陈女士,在生育问题上意见不合,矛盾不断加剧。张先生坚决要求离婚,而陈女士在是否离婚的问题上犹豫不决,导致家庭关系濒临破裂。

协商分歧难达一致

双方就离婚事宜进行了多次商谈,但在子女抚养及财产分配上始终未能形成一致意见。张先生坚持认为,陈女士以年事已高和身心负担重为借口推迟生育,他决心结束这段婚姻。而陈女士情绪激动,一方面她不愿遵从婆家的期望生育男孩,另一方面,由于女儿正在学业阶段以及个人经济状况不佳,她亦不同意离婚。

调解难题细致反馈

妇联调解人员对双方情况进行了详尽记录,并已将信息反馈给负责调解的法官钟柳云。目前,双方立场分歧显著,调和存在困难。这一现状对后续调解及审判工作构成了重大挑战,寻求双方立场的中立点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

法官洞察深层想法

在庭审中,钟柳云法官通过对比庭审表现及多份证据,觉察到陈女士在微信对话中透露出强烈的离婚意向。钟法官强调,有必要深入探究陈女士的真实意愿。同时,需整理双方对财产、分配及抚养权的看法,并界定双方的底线。

沟通疏导转变观念

陈女士在电话中透露了对婚姻结束的不情愿。钟法官细致地分析了情况,指出情绪化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法律明确保障女性的生育权。法院在审理时,主要关注陈女士的真实意愿。在法官的辅导下,陈女士逐渐消除了内心的纠结,认识到迅速解决纠纷、迎接新生活是上策。

达成和解彰显价值

陈女士决定放弃某些权益,张先生对此表示,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上会作出相应妥协。钟法官随后与双方进行了单独谈话,旨在通过“背对背”的方式进行心理疏导,并从调解成效和诉讼风险等多个角度详细解释了各种选择的利弊。经过长达5小时的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双方同意离婚,女儿将由陈女士抚养,而张先生将支付60万元作为补偿。该案例展现了法院与妇联联合调解机制的有效性,确保了女性生育权的自主性,同时促进了社会婚姻观念的回归根本。

现代社会中,人们普遍关注因生育观念差异导致的婚姻破裂现象,担忧此类情况是否会日益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