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法院如何以司法之力护航美丽平凉?探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路径  第1张

自今年起,平凉市法院系统持续推行司法创新措施,致力于寻求环境保护法律保护的新方法。其中,崆峒区法院法官采用的流动审判方式,显著提升了司法服务的可视度和影响力,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绿色司法探索

2024年伊始,平凉市法院系统全面启动多项工作,旨在助力“美丽平凉”的打造。该市法院推行了集中管理及“三合一”审判机制,对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案件作出法律判定。例如,在生态破坏案件的处理中,法院依据法律法规,责令责任人采取植树造林、增殖放流、劳务赔偿等恢复性措施,力求从源头上降低环境损害。

在司法领域,法院积极探索,逐步形成了“案件审理与生态修复相结合”的新模式。该模式不仅对违法者予以惩处,而且有效恢复了受损的生态环境。此外,它促进了司法与环保领域的深入互动,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增添了新的动力。

司法建议成效

2024年,平凉市两级法院主动承担司法职能,向相关部门提交了四份司法建议文件。这些建议文件迅速获得了积极的响应。建议内容涵盖垃圾处理、异地绿化、矿区土壤修复等多个环保领域。法院对相关项目实施了持续监督和调查,旨在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实施并实现预期效果。

法院的行动彰显了其在社会治理中深度介入的坚定意志与责任担当。通过实施司法建议并持续监督调查,法院确保了环保措施得以有效落实,促进了地区生态环境的持续优化。这些举措提升了法院服务社会的效率,确保生态保护工作不再仅停留在口头承诺层面。

法官获国家级表彰

崆峒区人民法院法官高娟荣获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领域的先进工作者荣誉。此荣誉不仅是对高娟个人努力的认可,也彰显了平凉市两级法院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

高娟法官在处理日常工作时,可能会面临众多涉及环境资源的复杂案件。她以严谨的态度和公正的审判,对保护当地生态环境起到了关键作用。她的成绩不仅激励了其他法官投身于环境资源审判领域,而且为平凉市司法系统树立了典范。

府院联动模式

平凉市两级法院致力于提升司法执行效能,同时加强了与政府的协作关系。通过整合行政与司法力量,该法院积极研究并推进跨区域司法合作机制的建立。在此过程中,平凉市法院与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就环境资源审判领域的协作达成共识,并联合发布了《关于构建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的意见》。宁夏泾源县法院已正式签订《泾河流域(宁夏至甘肃段)环境资源审判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旨在双方共同探讨并执行一套全面的环保措施。

区域间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流得到促进,这一举措有助于巩固泾河上游的生态安全屏障。此外,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作显著增强,双方携手建立了联合侦查、信息互通、案件研讨等机制,有效凝聚了生态保护领域的强大合力。

巡回审判普法

平凉市两级法院在司法领域推行了“基层治理与司法保护相结合”的新模式。该模式包括流动审判、案例教学、指导教育和宣传展示等多种形式。其中,崆峒区法院的法官们尤为突出,他们通过流动审判,将司法服务直接送到基层,使司法活动更加贴近民众的实际需求。

法院对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了细致筛选,并邀请了政府部门、企业代表、普通民众和环保执法工作人员现场观摩审判过程。这些案例的展示,旨在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知。这一举措不仅提升了司法工作的公开性,而且促进了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同时也促进了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多方协作保护

平凉市两级法院与资源、市场监管、林草等部门紧密合作,共同致力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推进。各部门间协作紧密,明确各自职责,有效提升了环保意识的普及。借助不同途径广泛传播环保知识和相关法规,旨在增强公众对生态环境重要性的认识。

法院协调下,多部门、全社会及区域内民众携手合作,营造了积极的生态保护氛围。个体均成为环保的参与者与监督者,齐心协力维护“美丽平凉”的碧水青山。针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我们还能采取哪些额外措施,以强化其保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