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惊现130万份高仿洗衣液,你家的洗衣液安全吗?  第1张

案件开庭

2025年3月13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某、牛某某、薛某某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该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其焦点集中在市场公平和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上。审理过程中,法院致力于对涉案被告人作出公正的裁决。

事发起由

2023年10月,西安一家商贸企业计划扩大业务范围,计划大量购买500克装的洗衣液。薛某某听闻此事后,通过亲友关系与该企业高层取得联络。但这一起初单纯的采购活动,随着不法分子的掺入,逐渐转变为一场非法行为。

寻找货源

2023年10月10日,杨某发现薛某某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了一条求购130万份洗衣液的信息。他立刻着手寻找供货渠道。借助牛某某的引荐,杨某与一家位于省外的工厂取得联系,该工厂有制造假冒蓝月亮洗衣液的技术。杨某将这一信息告知了薛某某。接着,他们通过微信商定了购买数量、价格及送货细节,并陆续将次品推向市场。

签订合同

2023年10月19日,陕西冉氏万园商贸有限公司的薛某某与西安某商贸企业达成一项工业采购协议。协议内容涉及购买32000袋蓝月亮品牌洗衣液,单价为2.9元,总金额达到92800元。尽管该合同在表面上遵循了相关规范,但实际上却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伪造资料

西安惊现130万份高仿洗衣液,你家的洗衣液安全吗?  第2张

制造商未能提供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文件和生产资料。薛某某、杨某、牛某某三人共谋,向西安某商贸公司的负责人提交了伪造的质量检验报告和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文件。他们企图以此手段逃避监管,使假冒劣质商品得以进入市场。在整个过程中,他们完全未考虑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消费者的安全权益。

法院判决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确认,杨某、牛某某、薛某某三人涉嫌销售假冒正品商品。其中,杨某和牛某某的销售总额达到八万元,薛某某的销售额为九万二千八百元。据此,法院对三人作出裁决,杨某因销售伪劣商品罪被判刑八个月,并需缴纳五万元罚金;牛某某被判刑七个月,并需缴纳三万元罚金。法院的判决彰显了对销售伪劣产品违法犯罪的零容忍态度。

西安法院近期秉持以人民利益为最高准则,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坚决的打击。自2018年起,已妥善处理了超过110起涉及生产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刑事案件,涉案金额总计超过18亿元人民币。在这些案件审理中,196名被告均获判决结果,其中11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超过5500万元人民币的罚金。针对9名相关人员,已依法发出职业禁止令,明确其不得在规定期限内参与相关行业的商业活动。针对此类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需探讨何种处罚手段方能有效震慑。欢迎在评论区发表您的看法,并对本文进行点赞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