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行为初现

自2024年4月18日起,居住在广州的林某与吴某夫妇频繁前往中山某超市。他们在外表上与普通消费者无异,在货架间挑选商品,但目光中透露出异样。每次光顾超市,他们都会在众多商品中特别关注肉类,这一行为看似寻常购物,实则可能为盗窃行为埋下了隐患。

据消息,超市在初期并未发现异常情况。然而,员工随后注意到库存存在异常。尽管如此,他们始终未能查明原因。这一未公开的盗窃事件当时尚属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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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手法揭秘

林某与吴某进入超市,各自负责不同的任务,协作无间。林某负责挑选并打包数量较多、价格较高的肉类产品,而吴某则负责数量较少、价格较低的肉类。完成称重并标价后,他们一同推着购物车前往人迹稀少的货架区域处理商品。

他们悄然移除大批商品的价格标签,将肉品转移至小包装袋中,结账时仅以小包装的金额进行支付。这种“以大换小”的操作手法相当隐秘,除非有意留心,否则难以发现。他们屡次试图通过这种方式逃避监管。

小偷终于落网

2024年5月18日,林某与吴某重现旧技。由于收银员之前已对二人产生疑虑,此次他们作案时,收银员迅速察觉并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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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人员迅速抵达现场,成功将两名嫌疑人逮捕。自此,这起由一对多次作案的夫妇组成的盗窃团伙被警方制服,其不法行为亦随之终止。

作案缘由曝光

被捕后,林某与吴某对作案细节进行了详实陈述。他们表示,系因在商场目睹他人以相同手段成功欺骗收银员,进而吴某向妻子林某提出,采用此法窃取超市商品的建议。

为了逃避警方注意,他们每次盗窃的金额控制在约500元。他们认为这种小规模的非法获利无伤大雅,却未意识到此举已违法,且正因贪图微利而滑向了违法的边缘。

违法后果判定

在短短一个月内,他们通过“大换小”的手法作案达7起,总共窃取了价值约3500元的商品,这些商品被用于日常饮食。事件发生后,他们为了获得超市的谅解,主动赔偿了1万元。

尽管他们的所作所为未能避免法律惩处,广东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进行了审理,最终判定林某犯有盗窃罪,并对其作出有期徒刑八个月及罚款3000元人民币的判决;同时,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同样被罚款3000元人民币。

法官提醒大众

盗窃行为属于金额犯罪范畴,只有当金额达到特定数额时才会触犯刑法。然而,即便每次盗窃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标准,若多次盗窃,依然构成犯罪。法院指出,诚信社会的构建需要全体成员共同努力,林某与吴某的盗窃行为与“法治”和“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

他们表面追求微利,实则可能带来严重后果。一旦留下犯罪记录,个人信用将受损,子女的职业前景也可能受到限制。务必警惕,切勿因私欲而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