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国自然资源部联合其他五部门,发布了《关于推动海洋能广泛应用的指导性文件》。该文件公布后,迅速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海洋能作为一种清洁且可持续的能源,其大规模开发利用不仅具有深远影响,而且展现出广阔的发展潜力。

政策出台背景

2月24日,自然资源部举行了一场常规的新闻发布会。在会上,公布了由自然资源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个部门共同制定的《意见》。该《意见》中提及的海洋能源,包括潮差能和潮流能等多种类型,被视为至关重要的绿色可再生能源。有效开发海洋能源,对于推动新型生产力的发展、减轻电力供应不足的问题以及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六部门联合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未来沿海地区能源格局将如何改变?  第1张

海洋能利用价值

海洋能的开发利用展现出众多优点。东部沿海地带、偏远岛屿以及远洋设施中,海洋能有助于缓解电力不足。此外,海洋能的推广是构建新型能源结构的关键环节,对推动海洋经济发展和建设海洋强国有着积极影响。考虑到我国海洋能资源丰富,科学有效地开发海洋能已成为当前一项紧迫任务。

规划布局原则

《意见》确立了“科学核算,规划先行”的原则。需对海洋能资源进行分类分区调查,并对其潜力进行评估,以全面了解资源分布。依据资源现状,进行合理规划,保障未来发展有充足空间,并推动资源的节约与高效利用。此举为海洋能的深入开发与利用提供了明确的规划指引。

资源调查重点工程

自然资源部将强化资源调查与评估工作。对于海洋能源,将进行分门别类的调研,探究其分布特性及评估相关事宜,同时评估其开发潜力。同时,将构建海洋能源资源数据库及平台。建议沿海地区在国土空间规划过程中,综合考虑海洋能源需求与生态保护,合理规划潜在开发区域,以提高海域使用效率。

示范工程布局亮点

《意见》强调,需设立多样化规模的示范项目。文件明确要求,启动百兆瓦级潮流能项目,并以浙江舟山的“奋进号”作为首个实施工程,分阶段逐步推进。同时,积极推广波浪能的广泛使用,依托现有多个波浪能发电设施,开展兆瓦级试点工程。另外,温差能的综合利用也得到了政策支持。基于中国地质调查局对20千瓦机组的科研成就,相关工程在资源丰富的区域已开始实施。

海岛多能互补应用

《意见》倡导在海岛实施多种能源相互补充的供电策略。该策略旨在海岛建设集成的海洋能源发电设施,确保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的电力供应既稳定又可信赖。此举旨在有效缓解海岛电力不足的现状,增强海岛能源安全防护能力,优化居民生活与生产环境,进而促进海岛经济的长期繁荣。

六部门共同发布的关于海洋能大规模开发与利用的指导性文件,在实施阶段可能会面临哪些主要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