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人民政府近期批准了《广州市越秀区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图则(第一、二、三批)》,并在其官方网站上进行了公开。此举对于维护城市历史记忆和弘扬传统文化具有深远影响。
批复公布情况
近期,广州市越秀区规划自然资源分局牵头编制的《保护规划》已获越秀区政府批准并对外发布。该规划针对越秀区首批至第三批共71座具有传统风貌的建筑进行了保护规划,这些建筑蕴含着丰富的历史与文化价值。此次公开,有助于提高公众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现状的关注度。
建筑基本情况
越秀区共有71座传统风貌建筑,其中多数坐落于历史街区。这些建筑主要建于民国时期,生动体现了广府地区近代住宅与商住建筑的特点。例如,青砖墙面、趟栊门等元素,映射出广州在特定历史时期的地域文化、历史背景及建筑艺术风格。这些元素作为历史的见证,记录了广州城市的成长与演变。
编制思路亮点
本次编制依据“设定最低标准、保持活力、确保可行”的原则。针对每栋建筑制定专门的保护规划,并给予技术支持。首先,设定保护的基本界限,以避免损害;其次,确保建筑能够持续发展,实现既可管理保护又可实际应用,从而为建筑的长期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外观群组保护
在保护工作中,我们坚守优先保护的原则,着重维护具有传统风貌的建筑及其群组的价值。根据既定标准,通过实地考察等多种手段,对相关建筑进行详尽的调查与评价。以启明一马路4号民居为例,具体界定其保护区域、规定具体要求、明确关键要素以及修复方案,从而保障建筑外观及整体结构的完整无缺。
功能空间利用
传统风貌建筑应被合理运用。在遵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可采取多样化的利用方式。既可维持原有的生产生活模式,也可发展特色经营或作为公共设施使用。同时,可进行扩建或改造以满足现代需求,确保建筑在保护中得到更新,为城市的进步注入新的活力。
操作指引细化
为确保后续规划、管理和建设顺利进行,依据政策整理出的修缮规范,对审批条件进行了明确。旨在为相关主体提供易于理解、便于执行的指导,以推动建筑的科学修复和持续进步。此举旨在使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流程更加透明,操作更加标准化,确保建筑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
广州市越秀区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将携手相关机构和街道,共同推进保护和合理开发工作。在维护传统建筑风貌的同时,如何协调保护与商业开发之间的矛盾?欢迎在评论区发表您的看法,并请不要忘记为本文点赞及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