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活动正式启动,海南方面对此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并迅速做出了回应。目前,普查工作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人们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更多重要发现抱有较高的期待。
组织保障全面到位
海南省迅速成立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协调组织,并多次召开全体会议对工作进行安排。在会议中,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为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同时,组建了由25个成员单位组成的专项工作组。全省19个市县结合本地情况,均设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并实行了双组长制。市级普查办公室共有59名工作人员,县(区)级普查办公室则有142人,人员配置已全部到位。
政策文件有效印发
海南省人民政府颁布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指导意见》,并同步推出《海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具体执行计划》及《海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推广计划》等辅助措施。同时,安排了普查工作的省级综合管理平台。各市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各自的普查及宣传方案,旨在保障普查活动的顺利开展。
经费投入坚实有力
地方财政部门全力保障普查资金需求,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充足的资金保障使得设备采购和人员培训等关键步骤得以高效推进,进而为普查工作的顺利高效实施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业务指导及时跟进
省普查办公室设立了五个业务指导团队,深入各市县开展实地辅导,对不可移动文物的普查质量与标准进行随机检查。对于发现的文物问题点,团队进行了现场考察并给予了整改建议。此行动有效实现了普查过程中的即时纠偏,进而确保了普查数据的科学性与可靠性。
人员培训广泛覆盖
海南省举办了第四次文物普查的培训活动,参训人数达到了约150人,实现了省级培训的全面覆盖。该培训的主要目的是提升业务骨干的能力,为普查工作储备人才。经过培训,普查人员掌握了普查的方法和技巧。
宣传工作形式多样
海南省采取多种渠道和方法普及普查活动,共发布了8期简报以交流成功案例。阳光海南网上公布了线索征集的通告,并举办了面向公众的有奖征集活动。这些举措旨在营造普查的强烈氛围,提升公众的认知度和参与积极性,进而让更多人了解并支持文物普查工作。
自5月起,海南19市县开展实地勘查。至目前,已发现新增文物点331处,占比7.8%。21个县级普查单元完成复查。水下文物普查亦加速推进,标识牌设置工作正在进行。至12月11日,省级以上、市县级及未公布文物标识牌分别达243、495、3460处。为确保普查质量,多措并举,督促市县加强重点区域发掘,指导数据上传,并加大宣传。公众对普查可能带来的新发现充满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