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与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携手发布。该指导意见聚焦于残疾人广播电视服务,旨在全面提升服务品质,促进残疾人群体更广泛地融入文化生活。
明确服务思想与目标
本通知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突出政府引领与公众广泛参与的方针。致力于资源整合,积极研究和推广广播电视辅助残疾人视听的新理念、技术和标准。旨在提升残疾人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内容水平,推动无障碍广播电视环境的构建,促进智慧广电在残疾人服务领域的应用发展,完善关爱残疾人服务体系,确保残疾人能够享受到高品质的精神文化生活。
《通知》的发布明确了各机构的具体职责。这一举措为提高残疾人广播电视服务的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石。此外,它也彰显了政府对残疾人文化权益的高度关注。
加强节目供给保障权益
《通知》强调,需增加无障碍广播电视节目的数量,这一行动旨在满足残疾人群体的基本观看需求,并确保其文化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需全面执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依据法律规定制作与播放无障碍节目,并提高视听设备在提供无障碍信息服务方面的功能。同时,鼓励制作和播放针对残疾人的节目,对电视剧等节目增设字幕、手语或语音解说等辅助手段。
网络视听服务供应方被倡导积极推广无障碍公益视听内容。他们正致力于将无障碍电影模式拓展至电视剧、纪录片等更多领域。此类措施将有效拓宽残疾人能够接触到的电视和广播视听资源的种类。
发展智慧助残服务
在智慧广电领域,针对残疾人士的服务项目中,依据“智慧广电+公共服务”的指导原则,已建立专门的智慧广电助残服务系统。该系统着重于无障碍设施的优化与升级。以山东部分地区为示范,该系统已投入使用,为残疾人士提供了便捷且全面的综合性信息服务。
数字文化资源得以整合运用,旨在满足残疾人群体对定制视听内容的特定需求。广播电视管理部门与基层力量携手合作,合力构建了关爱与支持体系。此外,他们积极策划并实施了志愿者服务项目。
鼓励开设便利通道
各地广电网络服务站点被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无障碍服务窗口和爱心服务路线,同时提供上门服务。以江苏某地为例,该服务站点通过提供上门办理业务,有效解决了当地众多残疾人出行不便的问题。此举有助于残疾人更方便地获得电视和广播服务。
各地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积极促进服务品质的进步,目的在于确保残疾人能够便捷快速地获得所需援助,从而大幅提升了服务的便捷程度。
开展宣传活动造氛围
关键时期如“全国助残日”及“国际残疾人日”,举办了众多广播电视助残宣传活动,并成功打造了知名栏目。此举推动了多种助残节目、公益广告及主题影视作品的制作和播放。例如,某些地区制作的作品展现了残疾人奋斗的故事,赢得了公众的普遍赞誉。
此类活动促进了扶危济困的社会风气,并加深了公众对残疾人生活状况和需求的认知。
完善机制强化保障
《通知》在末尾具体阐述了改进工作机制的相应举措,包括增加资金支持,确保各项活动资金充沛。同时,强调了树立榜样、引领作用的重要性,目的是为了推动更多地区加入为残疾人提供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的行列。
优化后的工作流程及其相辅相成的保障措施,为政策实施打下了稳固的基础,进而促进了残疾人广播电视服务的不断深化和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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