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段视频的公开引发了公众的普遍愤怒。据12月19日赣州市警方发布的通报,王某某在遛狗时未履行安全管理的责任,造成两名行人受伤。此事件将城市犬只管理问题再次置于舆论焦点,此类因不文明养犬导致的伤害事故并非首次发生。
事件经过
12月19日,赣州市发生了一起令人愤慨的狗咬人事件。事件发生在赣州市一公共场所,涉及狗主人王某某及两名无辜路人。王某某在遛狗时未履行管理职责,导致其狗咬伤了路人。事件曝光后,迅速激起了公众的强烈不满。受害者不仅身体受伤,心理也可能遭受创伤。公众普遍对这种不负责任的养狗行为表示谴责。类似事件并非首次发生,多地均出现过因不文明养狗而引发的伤人事件。
不文明养狗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相当严重。受害者不仅需忍受身体上的痛苦,还可能遭受狂犬病等疾病的侵袭。此外,他们还需承担后续医疗和心理疏导等方面的费用和人力投入。
狗患成舆论焦点
城市中狗患问题已引发广泛讨论。在众多社区与街道,居民们频繁表达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批评。这一问题涵盖多个层面:一方面,狗吠声干扰了居民的正常作息;另一方面,如赣州发生的伤人案例,对行人造成了身体伤害。城市空间是公众共有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导致许多人感到不安全。
网络调查曾揭示,超过六成民众对不文明养犬行为持强烈反感。这一现象表明,犬只管理问题已演变成威胁社会和谐的严重问题,亟需得到有效解决。
狗非责任主体
在法律范畴内,犬类不具备承担责任的资格。无论是涉及民事或刑事责任,犬类作为动物,均不具备承担能力。因此,在涉及犬类的事件中,人的责任成为核心。以赣州事件为例,尽管是犬类咬伤了路人,但责任应由犬主承担。这一原则源于法律对人类社会责任的明确划分,若犬类行为导致伤害,其主人需对法律责任负责。
在养狗前,每位犬主都应明确这一点。然而,众多犬主常忽略自身责任,将养狗带来的负面影响归因于犬类天性,这种看法存在严重错误。
主人的法律责任
养犬文明是犬主应尽之责。若发生致人重伤事件,犬主必担责。诸如未拴绳遛狗、纵容犬只攻击他人、违规饲养大型犬等不文明行为,犬主及饲养者均需承担法律责任。基层执法机构,如公安派出所、社区等,在处理犬只伤人事件时,不应仅止于调解。以赣州事件为例,犬主可能涉嫌违规饲养烈性大型犬,此类情形下,依法处理方显公正。应依法立案,该行政拘留者拘留,若符合刑事打击标准,则应果断启动刑事程序。
我国各地均设有针对养犬行为的法律法规,然而在具体执行层面,却暴露出一些不足。众多犬主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即便是不规范养犬,所受惩罚亦不会严重,此种心态亟需扭转。
行为的违法性质
从法律视角分析,未拴绳遛狗或任由犬只攻击他人,可能构成故意犯罪的主观要件。以赣州事件为例,狗主人在知晓其犬可能伤人的情况下仍放任此行为,依据《刑法》中“间接故意”的定义,其心理状态涉嫌鼓励犬只伤害他人。此外,我国《民法典》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犬只饲养者的责任和义务均有详细规定。
众多犬主违反了相关法规,持续挑战法律的红线。若未拴绳遛狗或违规饲养烈性犬,已构成对公共安全的威胁,这已非单纯的不文明举动,而是可能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甚至构成刑事犯罪,对此绝不能宽容。
法规的执行与落实
现行规范管理养犬行为的法律法规相对完善。然而,关键在于这些规定是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狗主们是否对法律抱有敬畏之心。若能依照法律采取刑事措施,针对导致犬类问题的根本原因——人性问题进行治理,诸如赣州伤人事件等悲剧或许可以降低发生频率。对于那些不文明养犬、威胁公共安全的行为,若能让他们承担严重后果,将对其他养犬者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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