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的赋役制度在学术界持续受到瞩目。伍跃教授的最新论述,引领我们进一步挖掘该领域的研究成就和挑战,内容引人入胜。
伍跃教授受梁方仲研究方法影响
中山大学已故的梁方仲教授在社会经济史和经济制度史领域享有崇高的学术地位。伍跃教授在制度史研究中深受梁方仲教授研究方法的启发。梁教授不仅从事宏观研究,还运用史料探讨微观问题。这一研究思路促使伍跃教授在研究中既要运用传统的“自上而下”的制度分析方法,又要关注制度在特定社会环境中的实际运作。这种学术传承展现了学术研究的连续性。同时,这也引发我们思考不同研究方法的融合,为现代学术研究带来新的动力。
对《清国行政法》的看法
伍跃教授对《清国行政法》在清代制度研究中的价值给予高度评价。该书编纂于清朝灭亡前夕,堪称对当代历史的直接审视。在第四编“财务行政”中,详细探讨了清代财政等议题。然而,伍教授亦指出,在使用此书时,需特别注意版本差异。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版曾因部分内容引发争议。这一现象提醒学者们在研究过程中必须严谨对待资料版本,以保证研究的精确性。当前,我们的学术研究是否充分关注了原始资料版本的准确性?
在日本研究明清赋役制度的体会
伍跃教授以日本明清时期的赋役制度为研究对象。他指出,“勾摄公事”这一表述涵盖了官府派遣的各项劳役。在其2000年出版的著作中,由于研究计划的调整,他已转向捐纳制度的研究。这一转变体现了学者在研究路径上的思考更新,同时也说明了学术探索并非固定不变。研究兴趣和计划可能因多种因素而调整,因此,如何在变化中维持研究的连续性变得尤为关键。
中日前辈学者研究瓶颈
岩见宏先生指出,其同辈学者在探讨明清时期的赋税徭役制度时,难以取得显著进展。无论是我国梁方仲教授的研究,还是日本学者的成果,都逐渐遭遇了发展障碍。这一现象表明,该领域正遭遇新的挑战。在未来的研究中,如何打破这一瓶颈成为一项艰巨的任务,而新的研究思路又将在何处被发现?
制度史研究的新视角与史料
伍跃教授受到行政诉讼与社会史研究的启发,对田赋征收进行了新的研究,并挖掘出新的史料。这种跨学科的影响为制度史研究带来了新的研究方向。然而,如何将这些新视角和史料与传统的学术研究完全融合,仍需进一步探讨。学术界是否能够迅速接纳这种创新性,尚待观察。
交流讨论相关学术问题
在讨论阶段,与会师生与伍跃教授就“自封投柜”的定义以及明清时期“民告官”案件的特点等议题进行了探讨。这一过程充分体现了学术交流的积极性。交流不仅能够激发多样化的思维碰撞,而且对于促进明清赋役制度的研究具有正面影响。进一步思考,这些议题的深入探讨是否能为当前其他学术研究提供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