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医保及卫生部门推出了一项备受瞩目的措施。国家医保局和卫生健康委员会于1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中,对相关机制进行了优化。该通知的发布,对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及公众福祉产生直接影响。
政策目的明确
此通知旨在确保入选药品及用品能无障碍入院。医疗资源合理分配在现行医疗体系中极为关键。先前医药集中采购的实施中存在不足之处。新政策的颁布旨在优化这些问题,确保集采成果切实造福民众。数据显示,过去政策执行期间,部分区域入选药品入院不畅,影响了民众的使用。新政策将有效改善这一现状。目的是让患者能够实际使用到集采药品和用品。这引发了对新政策能否彻底消除以往入院障碍的思考。
优化考核方式
通知阐述了改进后的评估机制。医疗机构即便达到既定采购量,也需优先购买入选药品与耗材。若未达既定采购量或非入选药品与耗材采购占比超限,相关产品将评定为不合格。但对于临床需求发生显著变化的特殊药品,评估机制不会采取单一处理方式。这体现了政策的应变能力。例如,当药品被纳入重点监控名单,导致临床需求变动而未完成入选药品的采购时,可以不进行考核。此做法既维护了评估的严谨性,也兼顾了特殊情况的多样性。我们是否已为这种灵活的评估方式做好准备?
特殊品种特殊考量
针对短缺药品、急救药品及季节性用药等特殊类型药品,实施了特定的管理措施。在评估合理优先选用药品的过程中,兼顾了药品供应的保障。此类特殊药品在医疗救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比如在遭遇突发医疗状况时,急救药品的必要性尤为突出。以往可能过分强调药品入选而忽视供应,如今这种考量方向的调整具有重大意义。此举充分考虑了特殊药品的特定需求。那么,如何在保障供应与优先使用之间实现更佳的平衡?
采购考核范围界定
医疗机构在采购过程中,若选择的药品供应商企业所提供的药品价格低于已中选且质量疗效相当的未中选药品或替代药品,则这些药品将不会被计入考核。此举一方面反映了政策对通过多元化途径获取高质量、低价格药品的支持。另一方面,这也从更广阔的角度对集中采购进行了补充。鉴于当前医疗市场药品种类繁多,这种考核范围的设定既体现了对市场多样性的尊重,又避免了不合理的限制。然而,这种界定是否会对市场结构产生显著影响,尚存疑问。
供应问题解决措施
若出现中选药品供应难题,已设定相应处理方案。地方医保机构确认,医疗单位向非中选药品供应商的采购,等同于对中选药品的采购,可享受同等待遇。非中选药品的采购量不会影响考核结果。此方案旨在妥善应对潜在的供应问题。它为医疗机构提供了应对药品供应问题的依据。此举对医疗机构应对紧急供应状况具有正面影响。企业对此有何回应?
惠及民众最后一公里
确保民众能够购得并使用集中采购的药品和耗材,是集采政策的关键环节。自集采实施三个月后,各地开始进行排查和梳理,督促医疗机构执行。同时,鼓励各类基层医疗机构加入集采行列。此举显著提升了民众购药的便利性。特别是村卫生室等基层机构的参与,让农村及偏远地区的民众也能享受到这一政策红利。民众对于即将到来的便利性,期待感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