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时代,你的肖像权真的安全吗?揭秘火锅店直播侵权案背后的法律边界  第1张

近期,苏州市吴江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在该案件中,一家火锅店店主在直播招揽顾客时未征得顾客同意便将其摄入镜头。最终,法院判定店主侵犯了顾客的肖像权,并责令其赔偿5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这一事件引发公众思考:顾客是否拥有不被直播的个人权利?

案件情况引发关注

苏州吴江某火锅店事件中,顾客与店主权益产生矛盾。2023年,该店老板为招揽顾客进行直播。一名顾客无意中成为直播画面主角。顾客认为其权利受损,遂依法提起诉讼。案件虽简单,却引发了对肖像权这一广泛关注的议题的关注。在直播盛行的当下,此类事件可能普遍存在。该案的判决也为其他商家敲响了警钟。

此案中,火锅店主未征得顾客明确同意便将其纳入直播画面,且目的在于商业推广。这一行为至关重要,因为商家通过顾客形象来获取商业利益。无论店主是否意识到,此举无疑侵犯了顾客的权益。同时,这也警示众多商家在进行直播推广时,务必充分尊重顾客的肖像权等相关权益。

肖像权法律规定演变

我国法律对肖像权保护有详尽规定。《民法通则》至《民法典》的修订标志着重大变化。《民法典》删除了“营利为目的”作为侵犯肖像权的必要条件。这一变化显著拓宽了肖像权的保护范围。比如,过去商家若非盈利目的拍摄顾客肖像,可能不构成侵权;而今,未经同意即属违法。这一法律演进体现了社会对公民个人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

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肖像权得到了更为广泛的保障。无论是否以盈利为动机,未经肖像权人允许,对其肖像进行制作、使用或公开展示,均可能触犯法律。在网络直播和短视频广泛普及的今天,此规定显得尤为关键。特别是在公共场合,拍照、录像等活动频繁,如何精确判定侵权行为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公共场所拍摄的现状

公共场所的摄像设备分布广泛。例如,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监控镜头随处可见,行人活动频繁被捕捉。此外,在体育赛事现场,众多观众手持手机拍摄或录像,部分人还进行实时直播。游览景点时,这种现象更为普遍,迷人风光中游客身影交织,众多游客亦会随时进行直播等分享行为。

在这种情境下,确保面部不被捕捉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例如,在广场、公园等开放性公共场合,很难断定捕捉他人面部是否构成侵权。这通常只是社会活动的自然记录。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在公共空间内可以任意拍摄或直播他人。关于权益的边界,仍需深入探讨。

商家直播的不良套路

众多线下店铺正通过直播吸引顾客。温泉、理发店、健身房等场所尤为常见此类行为。部分商家行为不端,故意将摄像头对准着装清凉或容貌秀丽的女性顾客。这些顾客本意只是进行常规消费,却在不自觉中成为了商家的无偿模特。

一些商家甚至对顾客的不雅行为进行剪辑制作。若此类视频被广泛传播,顾客可能会陷入尴尬局面,甚至可能遭受网络暴力等不良后果。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顾客的权益,商家在追求利益时,不应以损害顾客权益为代价。

类似案例的出现

其他地区亦出现相似事件。例如,河南省某度假村中,女性游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其泡温泉的过程被商家直播。此举引发了游客的强烈不满,认为个人隐私受到极大侵犯。此外,2023年9月,在三亚海边,消费者购买了冲浪及拍摄服务,商家承诺不进行直播,却违反承诺,直播了两位身着泳装的消费者。最终,消费者获得了500元赔偿。

案例显示,商家普遍无视顾客拒绝直播的意愿。此外,违规直播顾客的行为在多种场合均有发生。究竟如何有效遏制此类现象,实为一大课题。

关于不被直播权利的思考

在当今直播无处不在的时代,明确界定直播权利的界限显得尤为关键。法律虽设有基本框架,但在具体生活情境中精准执行却是一大难题。公众希望在公共场所自由行动,无需担忧个人权益被直播所侵扰,商家亦希望开展常规的商业推广。

关于如何在保障公民隐私不被直播的前提下,维护商家正当的商业推广权利,您有何高见?期待大家踊跃发表意见,参与讨论。若您认为本文具有参考价值,不妨点赞并予以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