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招牌坠落致3死7伤,谁应担责?事故报告揭晓  第1张

7月22日,昆明盘龙区发生了一起户外招牌坠落事故,该事件令人深感悲痛。事故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经济损失高达468.7万元,这一系列数字令人触目惊心。然而,事故背后暴露出多方责任缺失的问题,这一现象不禁让人感到愤慨。

事故惨烈经过

2024年7月22日21时59分,昆明盘龙区联盟街道金康园综合楼一楼,发生户外招牌坠落事故。该事件导致3人不幸遇难,7人受伤入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高达468.7万元。事发时,该综合楼共有14家商户在营业,而四楼顶部建筑为产权人自行建造。原本这是一个正常的商业经营区域,却不幸遭遇了这场灾难。

事故调查显示,该招牌在后期经历了多次改装,尺寸逐渐增大。它历经多任承租商户的更迭与改造,2017年11月,刘泽民对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改造,并将外挑尺寸扩大至2.25米。此后,由于经营原因,招牌转手达20余次,每次变动都可能导致安全风险增加,宛如一枚随时可能爆炸的不定时炸弹,其危险性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加剧。

商户责任缺失

招牌频繁更换与改造中,商户们的举动引发了失望情绪。接手店铺的商户理应认识到自身对外界招牌的管理职责。然而,在改造或变更招牌时,他们往往忽视了潜在的安全隐患。缺乏有效的维护管理,这些行为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从前述情况分析,管理招牌设施的责任人未履行其管理职责。他们理应在每次改造与经营活动中对招牌的安全性进行审查,然而他们却未采取任何行动。在连续数年的时间里,招牌多次被改装,却未进行必要的安全加固和维护,这种行为如同盲人骑马,在深夜临近深渊边缘。

街道城管中队失职

街道城管中队的做法引起公众的强烈不满。他们本应负责对户外招牌的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却在实际工作中敷衍了事。从2024年1月至6月28日,他们共检查了12053块户外店牌,却未能发现任何存在安全隐患的店牌。这一情况在安全管理上构成了严重的缺陷。

城管中队的行为失当,犹如一艘漏洞百出的航船,随时可能遭遇不测。若他们能对每一次的巡查工作予以重视,在这多轮次的巡查中,或许能够察觉到那显眼且存在安全隐患的招牌问题,或许就能避免悲剧的降临。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问题

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做法存在显著问题。其仅限于发布文件,提出要求,却未采取实际行动。在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工作中,该局未充分重视执行力度,过分关注基层巡查数据的汇总。这种现象暴露出严重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倾向。

长期缺乏对基层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安全风险意识薄弱,未能充分意识到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招牌问题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这种行为类似于在火灾隐患明显的情况下,仅下达任务而不进行实际检查,其危险性如同随时可能被熊熊烈火吞没。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疏失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未能充分履行其职责。在事件发生之前,其工作未能发现任何重大安全隐患,且在行政处罚记录上保持为零。他们所识别的5项重大风险均未关联到户外广告或招牌。这一情况反映出该局在行业安全监管领域的不足。

原本他们有能力在行业安全管理中发挥更为重要的监督职能,然而,他们却未能关注到这一显著的问题。这一情况如同筛子本应筛除危险,却让潜在的事故隐患得以轻易穿过其网眼。

部门协同问题突出

盘龙区各职能部门在事故信息交流上存在显著不畅。在事故发生前及进展期间,若各相关部门能实现有效沟通与协作,或许能在多环节失守的情况下构建一道安全屏障。但遗憾的是,他们未能按照规定逐级上报相关信息。

在紧急事件信息报送环节,众多部门暴露出显著的不足。他们普遍存在一种不当的汇报习惯,即仅向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报告。这种做法不利于事件的应急处理,也阻碍了信息的广泛传播和联合应对,导致各方难以构建起一个有效的合作机制,以应对可能随时引发危险的户外招牌问题。此次事件的悲剧,正是由于多方责任的缺失共同造成的。对此,您认为应如何构建一个有效的监管体系,以防止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欢迎各位积极点赞、分享,并在评论区分享您的观点。